计算机学院基层组织生活会制度

发布者:党政办发布时间:2014-09-15浏览次数:371

计算机学院基层组织生活会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关于县以上党的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计算机学院基层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内组织生活会是指党员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举办的党员大会、党小组、党内民主生活会。

  1. 党内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1.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精神。

2.布置学校党委和党总支、支部工作。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以组织的形式听取党员汇报工作,汇报思想;党员彼此交换思想,交流工作经验。

5.发展新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6.学习优秀党员的事迹;讨论处理犯错误的党员。

7.为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而组织的学习、参观民。

8.组织党员参加的为集体、为社会、为群众所作的义务劳动、志愿者活动。

9.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指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导党课。

1.党员大会  凡是重大事情必须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发展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必须有应至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才有效。党员大会一般每学期举行2次以上,如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  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凡是党支部在决定重大事情前,须由党支部书记组织支部委员一起讨论,确保以集体的智慧保证决策的正确。落实上级指示,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等。党支部委员会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  凡是较大的党支部(10名党员以上)或有两个以上的行政单位、两个年级以上和两个专业以上组成的党支部,为了方便开展工作一般都要考虑成立党小组。为党小组的活动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的文件、交流学习心得;落实积极分子的培养计划,推荐发展对象。组织党员开展服务群众,志愿活动,引领群众。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4.党课  党课的教育形式,各党支部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几个支部联合开展,党总支、党委都有责任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组织党课教育。一般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上半年在6月底召开,下半年在12月底召开。如果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则这一学期的民主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并进行。

1.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首先由每个党员向党支部汇报半年来自己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同时找出自身不足之处,开展自我批评。然后,党员相互之间开展思想交流、相互批评。如果平时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彼此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通过民主生活会得以解决。党员们对支部工作有意见的也应提出。支部书记要对民主生活会进行总结,把群众对支部、对党员的意见进行转达。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改进工作,每一名党员进一步明确自己努力的方向,达到增强团结,增强支部战斗力的目的。

2.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1)开会之前,支部要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对支部工作、支部党员的意见。

2)预先通知到每一名党员,要求每一名党员都要按时参加会议。凡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党员,一定要向支部递交个人总结,以书面形式上会上由其他党员代为宣读。

3)认真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开好民主活动会。

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计算机学院党总支

201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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