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工作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2-27


院教〔200663

教研室工作条例

教研室是按照专业或课程设置组成的教学工作组织。根据教学要求,组织与管理所属课程的教学工作,开展教学与科学研究活动,为充分发挥它在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方面的作用,促进院系重视和加强教研室的建设,特制订本条例。

一、教研室的设立

1、院系一般按二级学科或综合学科设立教研室,由系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报学校主管教学的领导批准。教研室调整、撤消、名称变更等异动,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2、教研室主任1人,每个教研室人员原则上不少于6人,其中副教授或相应职称者不少于2人。成员超过12人或确有必要时,可加设副主任1人。教研室所属实验室可由副主任兼任实验室主任。

二、教研室领导与负责人

1、教研室实行主任指导下的室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室负责人应由政治思想好,作风民主、正派,专业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出色,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室主任由全室成员民主选举产生,经院系领导同意,报校主管教学领导批准并任命。中途免任,程序同上。

2、室主任全面负责本室工作,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室主任外出期间由室副主任代行室主任职责。室主任任期二至四年,期满可连选连任。连任者,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不另颁发任命书(通知)。

三、教研室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努力完成校、院系布置的有关任务。组织教学工作和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是教研室的主要工作职能。

(一)  职业道德教育

开展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职业道德方面的集体学习与教育活动,配合学校和院系做好本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学校和院系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二)  教学工作

1、承担学校、院系部布置的各类层次学生的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实施课程教学工作计划,具体落实教学任务,加强对本室课程教学工作检查和督导。

2、具体包括: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实践指导书的制(修)定,对课程教学、论文的指导,教育实习和教学实践的指导。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制定课程教学日历,组织备课、听课、实验、辅导、考核考试、论文答辩等工作。组织教师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

(三)  研究工作

1、根据院系教学研究、科学研究要求,制定本室学年(学期)教研、科研规划和计划,组织本室和个人拟订或申报具体科研课题。

2、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的改革。组织申报教学研究立项、实施与成果鉴定。

3、组织申报并大力加强专业主干课程建设,组织培训本室人员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和开展研究工作。

4、加强科技情报工作,动员与组织本室人员积极参加校内外有关学术活动,组织科学研究讨论、报告会、科研成果鉴定会和总结会,经常开展对内对外的学术交流活动。检查科研工作的进展与质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  师资培养工作

1、配合学校和院系进行教师队伍建设,拟订并向院系和学校报告本室教师梯队结构和编制计划。重点加强学术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指导与协助本室人员拟订个人提高业务水平的培训进修计划并妥善落实安排。

2、定期组织本室人员的业务考察、考核和鉴定,加强本室人员业务挡案的建设,向学校和院系提供本室人员晋职晋级、职称评聘、评先进、评优秀的依据和意见。

3、配合学校接受访问学者来我校学习和研究工作,做好兄弟院校和其他有关人员来我校进行业务学习或培养进修工作。

(五)  教研室的建设

按照目标管理,抓好教研室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建设,提高教研室自身管理水平。收集整理教学与学术信息和材料,做好归档保存及有效利用。

四、教研室制度

1、会议制度:非特殊情况,一般每两周组织一次活动。

2、听课制度:每学年教研室正、副主任听课不少于10次;各课程有关人员相互听课每学期不少于5次。教研室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等活动,全室人员均应参加。听课后,应组织必要的评议或交流活动。

3、集体备课:凡属于课程教学或教材内容中的新问题、新疑点,课程教师认为有必要集体商讨,则应组织集体备课。

4、试教制度:初次担任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及新开课程的教师,在正式讲课前,应进行试教。经教研室全体评议通过,才能正式上课。

5、检查汇报制度:室主任除加强各项工作的阶段性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外,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应组织全面检查。室主任应定期向院系领导汇报本室工作,并接受学校和院系的检查。

6、考核制度:按照学校和院系对人员考核的规定和布置,结合检查情况和评估小结,每学年进行一次学年考核总结,并上报有关材料。

五、附则

各教研室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必要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教研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我校教研室主任工作岗位职责。

1、规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初步方案,组织成员讨论后,报系领导审核。

2、负责组织安排各类教学任务,进行经常性的教学检查,保证教学质量。组织全室教师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集体备课、听课、命题、监考、阅卷等,并负责审查教学进度计划、考试命题、试卷等。

3、组织讨论并提出本室师资队伍建设计划;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帮助。

4、主持召开各项业务和行政工作会议。参加学校院系有关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向本室成员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并组织贯彻落实。

5、认真做好本室人员的思想工作,搞好团结,关心群众,为同事排忧解难。

6、作好年终工作总结,并报系备案。

7、组织做好教研室的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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