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光谷教育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专升本考试管理,维护教育公平和考试秩序,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管理规定,严令禁止学校各部门、所有教职员工(含量退休人员)及学生组织或参与专升本培训辅导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不得以“专升本辅导班”、“考前冲刺班”、“学院内部培训”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专升本考试培训,不得通过讲座、集训、线上课程等形式开展与专升本考试相关的有偿或无偿辅导活动。
2.各学院不得为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教学场所、设备、教材等资源用于专升本培训,不得接纳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进行招生宣传或培训活动。
3.各学院须严格约束本院教职工(含外聘教师),禁止以个人或集体名义参与专升本培训授课、编写资料、提供考试信息等行为,不得以“学院推荐”、“学科指导”等名义诱导学生参加培训。
二、强化主体责任与监督问责
1.落实学院负责人责任
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须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本院师生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
2.严肃违规处理
对违反规定的学院,学校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等处理;对涉事教职工,按照相关文件追责,并纳入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三、监督与举报渠道
学校设立专项监督机制,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27-87943505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