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工作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4-28

各教学学院

为了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毕业标准

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注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学校颁发其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因个别课程、环节不及格或毕业答辩未通过,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二)因未修完学分而结业的往届毕业生(2023届、2024届),在完成相关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标准

(一)2025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授予学士学位资格。

1.达到毕业标准。

2.申请时未处于记过及以上处分期。

3.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

4.大学的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者。①英语类专业参加英语专业四级、商务英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语专业参加日语专业四级、JLPT-N2或J-TEST考试C级考试合格;②艺体类专业、专升本专业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280分及以上;③非外语类专业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④大学外语选修日语学生大学日语四级考试达到70分或JLPT-N3达到95分,其中艺体类学生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或JLPT-N3达到70分。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第3.4条),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可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

1.经教务处核定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学校发布的A类学科竞赛项目清单为准)

2.经核定认可的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在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者发表的期刊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查询期刊的CN刊号等相关信息,论文可以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维普资讯网等平台进行查询,且文章在毕业当年6月1日前见刊

3.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公务员、选调生或事业单位并被正式录用者(以录取/录用通知为准)

4.毕业当年报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官”等国家基层项目被录用者(以录取/录用通知为准)

5.应征入伍者(含退役复学)。 

时间安排

(一)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20255月20日前完成)

2025届毕业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需要修读课程、实践环节成绩最迟需在5月15日之前完成系统录入。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分要求,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审核,并填写《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名册》(附件1)。经学院审核毕业资格为“结业”的毕业生,学院应书面通知到学生本人(附件2)。

(二)本科生学位资格审查工作(20255月20日前完成)

1.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同时提交《学士学位申请表(破格)》(附件4)及相关材料。

2.各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学位授予相关规定,全面审查本次申请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召开学位审核工作会议,确定拟授予、拟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并将审核结果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学位授予要求,要写清不授予学位的原因并书面通知到学位申请人本人(附件5)。

3.各分委员会填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名册》(附件6)、《本科毕业生破格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7以及《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交教务处216室

(三)教务处材料复核(20255月30日前完成)

教务处对学士学位分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准备上会材料。

(四)召开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20256月10左右完成)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各分委员会提交的学士学位审核结果进行评定,对授予学士学位名单进行公示。

四、毕业生学籍档案材料归档工作

各学院应按学校档案馆的要求,按时做好学生入学登记表、毕业生成绩毕业生登记表、学士学位授予证明等材料的收集汇总工作,以便及时整理归档

1.新生入学登记表(一式两份)。21级本科学生入学登记表在学院保存、23级专升本学生入学登记表两份入学当年已装入学生档案袋中。

2.成绩单(一式两份5月31日统一在教务系统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参加中外合作项目学生、境内外交换项目学生境内外高校修读成绩单原件一并装入学生档案。对往届结业证换发毕业证者,各学院应及时更新学生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档案资料。

3.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学院审核填写完整、无误后联系学籍科加盖学校印章事宜。

4.学士学位授予证明(一份)。学校将在制作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制作学士学位授予证明,该证明将与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发放。此件只装入学生档案袋。

(以上材料按照学校档案馆要求一份装入学生档案袋、一份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五、工作要求

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及早布署,指定专人负责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精心设计流程,实现多重校验与核对,确保2025届普通毕业生毕业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按时、准确、高质量地完成。



 

 

附件:1.附件1: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名册.xls

2.附件2:结业告知书.doc

3.附件3:学士学位申请表.pdf

4.附件4:学士学位申请表(破格).pdf

5.附件5:不授予学士学位告知书.doc

6.附件6: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名册.xls

7.附件7:本科毕业生破格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xls

8.附件8: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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